房产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物权保护、担保物权等纠纷处理。
首页 > 房产合同 > 正文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 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 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17日

 

 


感谢阅读,欢迎分享指正!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声明:

本网站内容仅供访问者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本网站及/或本网站所有者之任职机构:1.与访问者建立了律师-客户关系;或2.就特定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我们并不保证该本网站信息或内容反映了当时最新的法律动态,信息接收者不应将本网站信息和内容作为其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依据,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202103021614683867680867.jpg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历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查询/历月LPR查询

历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查询/历月LPR查询

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人民法院受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不须以集体经济组织对原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异议为前提

人民法院受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不须以集体经济组织对原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异议为前提

人民法院受理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不须以集体经济组织对原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异议为前提——刘某某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西坑村委会里塘山村小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再审案【裁判要旨】1...

商品房交付条件的有关法律问题

商品房交付条件的有关法律问题

商品房交付条件的有关法律问题本文刊登于《人民司法》2022年第13期文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课题组一、商品房交付条件的实务见解开发商是否构成逾期交房,首先要判定商品房是否符合交付使...

当事人诉请要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诉请要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诉请要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秦某某与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灞桥村村民委员会等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再审案 【裁判要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中有要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有...

应收账款质权的存续与消灭从属于主债权,不因质押登记期满而消灭

应收账款质权的存续与消灭从属于主债权,不因质押登记期满而消灭

【编者按】在金融借贷领域,经常存在以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的情形。我国物权法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但在登记期满过后,应收账款质权是否仍然有效,审判实践存在争议。本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3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但违约程度轻微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不予解除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但违约程度轻微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不予解除

【编者按】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的条件过于随意,或者对一方过于宽松而对另一方过于苛刻,对此约定应否加以限制,存在不同理解。本期案例认为在认定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成就时,不应该完...

约定将应拆除的D级危房用于经营酒店的租赁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效

约定将应拆除的D级危房用于经营酒店的租赁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效

【编者按】本期案例分析是胡国运法官与李平法官共同编写。4月22日胡国运法官将写好的稿子发给我们,我们原计划5月上班后第一周推送,不想,胡国运法官5月6日突发疾病因公殉职。特此推送,以兹悼念。该案例分析...

发表评论

访客

看不清,换一张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怀揣法律人的素养,对正义坚定追随,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