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平华律师

首页 > 郭平华律师 第23页
 二审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依据不足的工程结算项目可不予确认

二审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依据不足的工程结算项目可不予确认

【编者按】本期改判案例涉及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就工程款结算达成了新的结算协议时如何审查和确认问题。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结算协议通常会予以确认。但如果发包人对外尚有...

判定背书连续应坚持实质审查标准

判定背书连续应坚持实质审查标准

【编者按】背书连续是票据关系的基础事实,对于确定持票人权利具有决定性意义。关于背书连续的内涵,则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背书连续仅以形式上连续有效的背书存在为前提,至于实质上该背书是否有效,在所不...

委托合同关系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合同相对人未付款的情况下,受托人并不负有向委托人支付款项的义务

委托合同关系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合同相对人未付款的情况下,受托人并不负有向委托人支付款项的义务

【编者按】在委托销售货物法律关系中,受托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对外与第三人发生合同交易行为,受托人收取了第三人的货款后,负有将款项交付给委托人的义务,但是在第三人拖欠货款情况下,委托人是否有权...

项目负责人未经承包人同意将劳务违法分包,他人知晓项目负责人无转委托权仍与其签订合同,相应的法律后果不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未经承包人同意将劳务违法分包,他人知晓项目负责人无转委托权仍与其签订合同,相应的法律后果不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

【编者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比较常见,一些承包人为了防范项目负责人不规范行为引发的风险,会对其权限设置一定的限制。实际施工人明知项目负责人授权有限的情况下,仍与其签订合同,在此...

起诉状中列明的被告信息足以使其与他人相区别,应认定为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中列明的被告信息足以使其与他人相区别,应认定为明确的被告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本期改判案例涉及如何判断原告在起诉状中列明的被告信息达到了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有明确的被告”的要求,二审对民事诉讼...

驾驶的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应认定为无证驾驶

驾驶的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应认定为无证驾驶

【编者按】本期改判案例涉及的是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性质及效力认定问题,再审裁判的司法观点和裁判规则对人民法院处理类似纠纷具有参考意义。 驾驶的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应认...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最高限额在没有明确约定为债权本金的情况下,一般应指担保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最高限额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最高限额在没有明确约定为债权本金的情况下,一般应指担保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最高限额

【编者按】最高额抵押是金融借款中经常采用的担保形式,在金融借款本金没有达到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时,如何确定抵押人的抵押担保范围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经常引发争议,本案明确了处理此类问题的...

虚假诉讼案件,法院应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并对违法行为人以制裁

虚假诉讼案件,法院应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并对违法行为人以制裁

【编者按】本案两公司法定代表人串通以虚假走账形式伪造民间借贷证据提起诉讼,获得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案件。该案后因案外人举报,由公安机关侦查查明当事人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的事实。该案的...

股权让与担保的认定标准及股权让与担保人的权利

股权让与担保的认定标准及股权让与担保人的权利

【编者按】股权让与担保是商业活动中应用极其广泛的一种非典型担保形式,股权让与担保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容易出现股权让与担保权人干扰公司经营管理甚至侵占股权或擅自处分股权的现象,不仅影响到...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但违约程度轻微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不予解除

约定解除条件成就但违约程度轻微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不予解除

【编者按】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的条件过于随意,或者对一方过于宽松而对另一方过于苛刻,对此约定应否加以限制,存在不同理解。本期案例认为在认定约定解除条件是否成就时,不应该完...

怀揣法律人的素养,对正义坚定追随,为您排忧解难。